(一)贯彻执行国家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贯彻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全省公路建设计划和年度计划,结合森工经济发展战略,制定森工林区专用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负责森工林区专用公路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
(四)负责组织、协调或参与森工林区专用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并负责资金的使用管理。
(五)负责森工林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工作。
(六)负责森工林区交通战备工作。
(七)负责森工林区地方养路费征稽、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森工林区专用公路、水路客货运输、自用码头及辖区内漂流管理工作。
(九)负责森工林区交通路政管理工作。负责治理森工林区专用公路“三乱”和“超限超载”工作。
(十)指导森工林区木材生产运输的组织和结构调整;对国家和省、总局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十一)负责局内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森工林区交通战线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总局党委、总局和省交通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来源:
森工总局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06-12-14
发布时间:2006-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