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森工林区公路建设
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4]370号)和省交通厅《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黑交发[1999]376号)、省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黑农办发[2006]5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林区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切实消除质量隐患,完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林区公路建设质量,制定本细则。
一、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责任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各林业局要成立强有力的林区公路建设指挥部,建立健全指挥机构,配齐人员,明确工作责任。
1、林业局是林区公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林业局局长是林区公路建设指挥部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局长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了解和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
2、各项目建设指挥部是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指挥部常务指挥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常务指挥要定期召开生产例会,研究布置阶段性工作;并根据工程情况随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重大问题处理不过夜。
3、建设项目常务指挥必须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组织能力,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事业心、责任感,能常驻指挥部,经常深入工地,解决实际问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要有专业职称并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上,要求建设里程20公里以上的不少于3人,建设里程20公里以内的不少于2人,且每一单项工程不少于1人,对不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指挥部要立即进行调整充实。
4、建设指挥部要配备足够的交通工具、必要的检测工具和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要开展网上传递文件和报表。交通用车应不少于1台。
二、加强质量管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根据《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督单位要落实质量管理职责,严格遵循质量管理程序,充分发挥各相关单位的质量管理作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1、建设单位应依照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文件,组织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要制定与林区公路建设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办法,对林区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全面负责。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明确质量责任人。开工前应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认真接受和配合质量监督检查,支持义务质量监督员工作。统一协调质量、安全、环保各项工作的落实。主动申请质量鉴定和竣工验收并配合鉴定和验收工作。
2、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适合林区公路建设特点的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明确质量责任人,对设计质量负责。林区公路项目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力求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合理用地,避免大填大挖。应结合公路沿线的材料分布和地质状况,进行路面、结构物和防护排水的设计,保证林区公路的合理使用年限。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开工前作好设计文件的交底工作,设计单位和设计负责人应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解决设计的有关问题,不得无原则随意批准设计变更。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管理办法,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自检体系,制定明确的岗位质量责任制,切实做好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关键工艺必须责任到人。施工现场必须具有与施工工艺配套的压实、拌和、计量设备。施工工艺必须符合相应作业内容的质量控制要求。要建立符合工程要求的工地临时试验室,满足质量控制和检测评定的需要。加强施工过程中交接检工作,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4、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监理合同,其监理人员和设备必须满足工程需要,一个标段必须有一名监理人员。应建立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应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审查前导段工程施工工艺;监督施工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的工程和施工行为;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重要施工工艺的质量检查与旁站,监理质量控制与检查的试验数据必须独立、准确,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不得签字,并有权责令返工。
5、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按职责开展项目监督工作,配齐质量监督人员。监督检查林区公路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其运转情况,制止和纠正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违规行为;对林区公路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工程质量控制要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质量监督覆盖率应达到100%。
三、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履约
各林业局公路建设指挥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循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定的合同。
1、在施工合同执行中,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的强制履约条件,施工投入人员、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程需要,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特别是对于同时承担两个(含两个)以上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每一标段不少于一个工作面的人员和设备投入。
2、在监理合同执行中,要保证投入人员数量,试验、检测设备满足工程需要。特别是在监理人员素质上,要选择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高,责任感强,工程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进场。
3、要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按各自的职责对林区公路建设质量负终身责任。建设单位要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
4、建设单位要充分调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积极性,合理划分标段,合理确定标价,实行合同管理,遵循合同约定关系,建设单位要按期、及时支付验收合格工程的工程款,特别是民工工资,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四、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要点
林区公路建设施工必须认真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JTG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加强现场控制管理,施工、监理、建设、质量监督机构(组织)要严格履行分项工程验收制度。只有质量评定合格后才可进行下一分项工程施工。各相关单位的分项检测、验收、评定结果及相应的质量检查要求均要形成书面材料。
1、路基施工质量控制
⑴路基填筑必须使用合格材料,严禁使用淤泥、冻土、垃圾、腐植土。路基填料内不得混有草皮、树根和超大粒径石块,确保填筑材料均匀。路基填筑前必须对填筑土进行土工实验,达不到最佳含水率和最大干密度的填筑土不得使用。
⑵要保证路基加宽部分的施工质量,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基层施工。
⑶路基填筑必须监督全幅分层填筑,在最佳含水量条件下分层碾压;严格控制含水量,根据压实工艺合理确定摊铺厚度,并逐层检查压实度,确保路基压实度和压实均匀性。
⑷特殊路基处理填料,处治方式要严格遵照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处理必须彻底,不留死角。
⑸桥涵等构造物台后回填应使用透水性好的材料(粗砂、砾石、碎石),按每层压实度厚度不大于15厘米分层回填碾压,其压实标准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⑹做好弯沉值质量检验,路基弯沉值检测不合格绝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严格进行路基质量检查验收。
2、基层施工质量控制
⑴原材料必须进行试验,保证材料规格和质量符合标准。质量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使用。
⑵做好基层配合比设计工作,基层混合料的强度应满足规范的强度标准,配合比设计试验不合格不能批复基层分项开工报告。
⑶基层混合料需采用集中厂拌法施工,采用拌和机拌和。
⑷基层施工必须保证计量准确,拌和均匀,保证厚度,并在最佳含水量的情况下进行碾压,使其达到最大密实度,并检查压实度及压实厚度;基层完工后应及时覆盖养生,控制交通,必要时封闭交通。
⑸基层必须用弯沉或钻孔取芯进行质量控制,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进行返工处理。
3、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质量控制
(1)严把材料质量关,使用材料各项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特别是路面水泥要选用正规厂家的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其它硅酸盐水泥,按要求进行检测,并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配合比试验,严格控制砼拌和质量,严格控制水泥用量。
(2)严格控制砼面层厚度,必须使用与路面相同厚度的模板,必须履行验模签字手续。由于施工作业会引起模板变形和位移,因此要求施工单位要跟踪测量,监理旁站监督,随时调整模板,使其满足要求的质量标准。
(3)砼拌和设备按招投标文件要求进场,配料必须有自动计量装置。
(4)对于两幅砼面层施工要有一定的间隔时间,防止砼板边缘由于强度不足脱落,导致中缝变宽。
(5)加强砼振捣质量控制,防止漏振,并应避免碰撞模板和钢筋。振捣时,以砼停止下流,灰浆上浮,不再冒泡为度,使用三轴机整平。
(6)每一施工工作面必须配备两套切缝设备,要根据温度控制好切缝时间,切缝要切到头。切缝后按设计要求及时灌缝。
(7)准备必要的防雨设施,便于作业和保证质量。
(8)加强砼路面养生,进行覆盖洒水养生,养生时间根据混凝土强度增长情况确定,一般为14—21天。前7天砼强度增长最快,应特别注意加强养生,严禁出现砼路面发白的情况。
(9)加强交通管制工作,必须采取警力与强制封道等措施相结合的方法,防止人车破坏面层。
(10)水泥砼面层完工最迟时间不得晚于9月20日。
4、沥青路面施工
(1)沥青路面使用材料,混合料配合比满足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沥青砼路面需采用厂拌机铺。
(2)沥青路面完工最迟时间不得晚于9月20日。
5、桥涵构造物工程质量控制
(1)构造物的设置位置必须正确,各部尺寸必须准确,确保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有效。
(2)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水泥、钢材、碎石、砂必须经过试验,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使用;严格禁止质量指标不稳定的企业生产的水泥、钢材等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3)切实加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制备、运输、浇筑的质量控制,混凝土制备必须以重量法计量,保证振捣养生质量。
(4)普通钢筋混凝土施工模板应有足够的刚度、平整度,支撑牢固不漏浆;钢筋直径、数量、间距,钢筋加工、焊接、使用焊条质量均应满足施工图设计和规范规定。预应力结构应严格按规范控制施工工艺和质量。
(5)加强防护工程质量控制,杜绝粗制滥造现象发生。
五、加强社会监督,拓宽监督渠道
各林业局要针对公路建设实际情况,将对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向社会公示,在路线的起讫点和各个标段设置工程质量公告,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要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动员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新闻媒体要进行舆论监督,切实形成上下协调,控制有效,全面的质量监督机制。
六、加强报告制度,实行严管重罚
1、各林业局要建立工程质量报告制度,加强施工现场检查。各项目建设法人的质量报告,必须如实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工程质量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要对填报的内容签字负责。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要按照《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
2、林区公路建设实行质量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林区公路建设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都有权向建设单位、质量监督机构、项目主管部门举报。各建设单位对举报内容,属实的单位和个人应适当予以表彰奖励。
3、对省推进组、总局农路办下发的质量检查通知单,未整改的项目停止拨款。
4、对发生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林业局林区公路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妥善处理好进度、资金与工程质量的关系,把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林区公路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林区公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构建和谐森工服务。
七、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上级有关部门规定不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07-06-04